南京: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
南京日前正式出台《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》。其中提到,完善住房保障体系。根据实际,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。明确筹建方式。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,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,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。确定供应范围。优先供应最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,再逐步扩面至整个工薪收入群体。强化供后管理。明确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。每个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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